各系:
为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学院决定开展 2023 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且查重率不高于10%,经系部推荐者均可参加评选。各系须根据专业类别的特点制定各自的推荐标准,报教务处备案。
三、评选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 5%(四舍五入),不足 1 人时按 1 人计算。
四、评选程序
(一)各系推荐。各系根据学生的设计(论文)成绩及指导教师、专业答辩小组的意见进行专业内推荐。
(二)系部初审。各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专业推荐的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推荐结果要在本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评审。学院成立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专家组,对各专业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评审,评选结果将在校园网公布。
五、表彰办法
学院为获得院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六、提交材料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一式 1 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二)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呈报表(一式 1 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三)缩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式 1 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四)学术规范检测报告(截图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生姓名-论文题目。
(五)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册、设计说明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原始记录表。(一式 1 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请各系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肖杨。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