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总结和把握学院教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及时培育推广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形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3 年度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坚持示范引领,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符合当前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等的方向和需要。
二、评选范围
已结题的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较为明显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过程中得到检验,效果良好。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应拥有主要完成人为第一作者的成果(论文、教材、著作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各项成果内容应与申报教育教学成果的项目直接相关。
四、评选名额
本次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3 项,三等奖 5 项。
五、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材料评审主要关注立项项目的完成情况、可考核成果的审验、在教学中的应用推广情况以及创新性,占总评分的 40%;答辩评审侧重成果的凝练及完成质量,占总评分的 60%。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开展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工作。
六、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参评项目于 10 月 9 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符合上述评选要求的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答辩 PPT文档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参评材料校内公示。
3.学校组织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其中材料评审成绩取自结题验收分值,答辩中每个申报项目自述 6 分钟(主要对申报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标志性成果作概述性汇报),答辩 6分钟。答辩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校综合统计两部分得分后,确定评选结果。
5.结果发布。
七、提交材料
《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书》,项目实施报告,项目实施期内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联系人:肖杨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