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19—2020年度课题(一)的通知》(大社科发〔2018〕41号)精神,我院现组织开展大连市社科联2019—2020年度课题(一)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把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正确导向,服务大局,创新发展,从我市实际出发,侧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大连“两先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为副省级课题。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申报者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省情、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并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
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有市社科联在研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根据《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要求,2019—2020年度课题要履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课题。经过评审,评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并对部分课题给予经费资助。立项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提前完成的课题可随时申请结项)。
三、申报要求
课题指南中的题目起引导研究方向的作用,申报者结合课题指南方向进行选题、破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申报。申报者须填写《大连市社科联2019-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表》(简称申请表)5份(其中实名2份、匿名3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
纸质版:实名2份,匿名3份
电子版:实名1份,匿名1份,汇总表1份
四、结项要求
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保证原创,无知识产权的争议,所用数据应截至到2018年。课题结项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一份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华版(要求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应不少于30%),并且提交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申请结项时不要求发表研究成果,如课题完成人在研期间公开发表与所承担课题相近成果,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
五、相关事宜
1.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
2.联 系 人:孙井辉 吕美阳
3.联系电话:0411-89178212 13591380706
4.E-mail:75633583@qq.com
1.附件1.2018年课题指南.docx
2.附件2.课题申报表.doc
3.附件3.课题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