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5〕115号),在党政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加强宣传动员,鼓励符合征集条件的大学生应征入伍,顺利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工作,为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应征入伍的相关政策,在宣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同时,将大学生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及资助政策材料向在校生公示,武装部会同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老师对应征入伍报名的学生进行学费补偿及资助政策解读,切实做好我院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庄河校区应征入伍的学生共计21人,其中在校生入伍16人,保留入学资格入伍5人,其中,女兵5人,顺利完成了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