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辽宁省2023年度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教师本人申请,由各系评议小组初审和评议、学生工作处复审,经学校评审工作会议研究,拟推荐杨德章、王兆龙为辽宁省2023年度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管理先进个人,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5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电邮或信件等方式向学校进行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对反映人信息保密。
联系人:康慧萍 韩春美
电话:0411-62657875
电邮:gdyxxsc@126.com
地点:勤政楼103室
学生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