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教〔2023〕282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通〔2023〕67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系评议小组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等程序,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拟定覃仁树等980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根据评审程序,现将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11月8日。
如果对拟获奖学生名单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电邮或信件等方式实名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反映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康慧萍,魏明明,陈悦瑢
联系电话:0411-62657875
邮箱:gdyxxsc@126.com
地址:勤政楼103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