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建行杯”辽宁省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辽教办〔2022〕98号)要求,现将《关于组织“建行杯”辽宁省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的通知》相关文件和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老师积极组织学生参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创业学院决定举办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校级初赛。
相关文件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 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
三、大赛内容
参赛组别示意图:
(各赛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5)
同期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先进典型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展演等。
四、比赛赛制
大赛流程为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总决赛-全国赛(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
校级初赛由我院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校级初赛晋级省级复赛的名额,由大赛组委会综合考虑本次大赛各高校报名团队数、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效等因素最终确定。
五、赛程安排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在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报名资格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核。
学院初赛赛事安排及评审方式等将会发布在校赛QQ群内,(入群方式见第九项联系方式)请各参赛团队进群后查看群文件获取;赛事组织须符合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
赛道组委会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人才招聘、资源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团队负责成员应为我院全日制在读在籍大学生或毕业生,大赛允许跨专业和跨校组队。
(二)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三)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四)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创新创业学院及各团队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查参赛项目,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七、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省赛评审规则,由赛道专家委员会根据国赛评审规则,结合辽宁省省实际制定,经赛道组委会审定后发布。详细信息见校赛QQ群内群文件。
八、其他事项
宣传发动: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鼓励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协调组织:各系部制定工作方案,创新创业学院成立赛事专门机构,指定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提供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学院各部门应配合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条件保障。
扩大共享:学院各部门结合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和落地转化。
疫情防控: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遵守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制订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有序推进各项赛事活动。
激励保障:请各部门配合,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赛,加大对参赛团队的支持与鼓励力度,对参赛团队按照本校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于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奖的项目,按照辽宁省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程序,可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对获得铜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可承担一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学校当年推荐名额。
九、大赛初赛(校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
李老师: 18739298371
翁老师: 13043829993
工大艺信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QQ群:128061152
为方便大赛信息传达,请各参赛团队成员及导师及时进群,相关通知和文件会及时在群内发布。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附件5.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7日